非法闖入 入室搶劫
非法闖入 入室搶劫
如果你發現你的房子被人闖入,並且你的貴重物品不翼而飛。
根據《刑典法》第 348(1)條,凡有下列行為者均屬違法:
- 闖入一個地方,並有意圖在那裏犯下可公訴的罪行
- 闖入一個地方,並在那裏犯下可公訴的罪行, 或
- 在一個地方做了以下的事情後,逃離了那個地方:
- 在該地方犯下可公訴的罪行,或
- 意圖在該地方犯下可公訴的罪行而進入該地方
你應該做什麼:
- 如果犯罪嫌疑人仍在現場,或犯罪發生在過去的 15 分鐘內。
- 請立即撥打 911
- 依照 911 接線員的指示行事
- 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經離開,且破門而入的時間已超過 15 分鐘。
- 請致電你當地警察局的非緊急求助專線報案。
- 請參閱非緊急事件專線 (https://vpd.ca/report-a-crime/)
- 如欲了解更多有關非法闖入的資訊,請參閱 溫哥華警察局 非法闖入。